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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5岁男孩杀害两幼童后抛尸:疑犯没有激动和害怕
2022-11-04

据@凤凰网拍客 消息,5月31日,江西鹰潭。网曝贵溪一村庄15岁男孩杀害一6岁女童、5岁男童并抛尸。据女童姨夫刘先生称,“晚上村里放电影,两个小朋友看完电影回来的路上,被一个15岁男孩拉到房间里杀害后抛尸。女童身上有六处刀伤,男孩身上没有刀伤,是被淹死的。大家都是一个村庄的,隔了两座房子,平时没有什么过节,15岁男孩被关起来了,作为受害者家属目前什么都不知道,要等警方回复。”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

“他被带走时没有激动和害怕,神态很平静。”真是一个天生“小恶魔”啊,15岁刚上初一初二那个样子,有预谋的将6岁女童、5岁男童诱骗至自己的住处,残忍杀害后抛尸,抛到附近的小河沟里,女孩死者身上多处伤痕行和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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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杀人如此淡定,可想而知,如果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等再大点,他还能干出多么残忍的事情,据说是因为6岁的小女孩比较优秀还漂亮,不知道是不是15岁小恶魔的父母天天在说“别人家的孩子多棒”导致其起了杀心!

不管怎样,能够用下杀手,就说明他本性的残忍,杀人抛尸还无动于衷,个人建议这样故意杀人的凶手,不应该设立年龄限制,10几岁的孩子也有自己的独立意识了,能以谋杀人说明其头脑清晰,能如此淡定说明其内心强大,有的孩子早熟这是可能的,对于杀人犯必须严惩!

这里笔者有一个疑问,虽然受害人可以主张民事赔偿,但再多的赔偿也无济于事,俩个孩子已经死了,只是凶手在杀人后抛尸,这个行为是否真的是他自己完成的?还是在他家人帮助协助下完成的?如果是后者,也要追究其家人可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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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有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1、看完电影被一个15岁男孩拉到房间里杀害、可以看出杀人犯是有预谋有计划的,并不是随机性的。

2、是两家相聚数十米,要说不认识那是不可能的,

3、15岁男孩的家长在干什么,屋子里全是血,能没有味道、不得不让人怀疑嫌疑人的父母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骗到家里再动手比起堵在小巷子里动手,这两种行为方式有什么区别?首先,在巷子里动手是临时起意,而带到家里说明早有预谋,而且就是要弄死目标。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的一点是,在家里没有监控没有录像,到底是谁杀的只有凶手或者凶手们知道,而案发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所有的刑事责任都被推到了一个目前无法承担定罪的人身上,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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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时间的问题,不觉的太过于巧合了吗?

我关注的点是,6岁女童如果在生前被虐杀,那案发现场会有大量血迹,不容易全部清理,凶手血衣、凶器等也很难瞒过同居近亲属,所以,如果有亲属参与,是在什么阶段参与?如何参与的?

女童有砍割伤是否是凶手试图分尸造成?如果分尸难度大最后放弃,转而抛尸,那这个搬运的过程是否有人参与?死人是很沉的,哪怕只是个孩子,也比活着的时候重很多……即使没人参与,搬运留下的痕迹是否家人早已发现?

关于杀人凶手,大家说得很多很全面了。 我说一下那个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家长。 小孩子才六岁啊。 我的孩子也只有六岁,正是天天开心快乐的时候。 但是,六岁的孩子,保护自己的能力的确很弱很弱。 我们带孩子出去,一直强调,千万不可以离开大人的视线。 一但他跑到我的视线以外,我就会无比紧张,马上找他。 饶是这样,他还会淘气地跑到大人的视线以外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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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都会被迅速找到,挨一顿批评。 有一次,他自己爬了25层楼,把爷爷甩到了身后,把爷爷吓坏了。 给家里打电话,知道他自己回到家,才会放心。 那天我训了他半个多小时,告诉他可能遇到的危险。 他也害怕了,以后乖了许多。 但是,直到现在,只要出门,一定是最少一个大人紧紧跟着,过马路时,一定是大人领着。 六岁的孩子还很弱小,需要大人的全方位呵护。

那这俩个小孩一个6岁,一个5岁,还是俩家人,你们大人在干什么,就知道在屋里造小人了,不知道关心一下自己的孩子吗,能让俩个这么小的孩子独自的去看电影,我只能说你们俩的心真大啊,一点防范的意思都没有。

刑法修正案在3月1日生效了,刑责年龄才下调至12周岁,这回他跑不了了。相同的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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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3岁的少年,父亲是一名赌徒,母亲离家出走,在粗暴的家庭教育下,逃学离家出走,就在各个乡镇游荡,经常偷盗同村人的财物度日,这天他跑到一户人的家里,刚好父母亲都不在,只有三个分别是8岁7岁4岁的孩子在家,在找不到值钱的物品后,诱骗几个孩子去后山,逼迫他们说出家里的钱物,在多次威胁未果的情况下,他竟然把三个孩子杀害,抛尸古井,然后逃离外地,所幸几天后就被抓获了。刚好我有个同学是负责这次的验尸及现场勘察,

他坦言,这个案子真的会让人做噩梦……三个孩子身上浑身都是伤口,而且一看就知道,是没有力气的未成年人所为,…而且,根据凶手的口供,杀害了三个孩子后,他再次回到他们家,这时候孩子们的父亲回家了,他还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问他要了一碗粥吃,才离开家的。想到那位痛失儿女的父亲,好心招待同乡的孩子,他竟然是杀害自己孩子的凶手…… 这几天判决书已经出来了,由于凶手未成年,只是判决在少管所教育三年。三年?对于这种冷血杀手来说,我不觉得能改变他什么,反而觉得不寒而栗,三年后的他只会是一个更危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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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看见青少年犯罪都会刺痛大众的神经,很多人会气愤、质疑,为什么现在的小孩戾气这么重? 其实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被媒体报道后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和讨论,大家对于青少年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和监护人的处罚倾向于 加重处罚,以绝后患。而大家对于犯罪事件背后的原因往往是以“上梁不正下梁歪”、“家庭教育问题”的出发点去理解。事实上,一些青少年犯罪,尤其是长期处于“问题少年”的犯罪青年,除了教育和环境影响,基因也起到一定的作用。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论语是很多小孩都会背诵的,但是有一部分人支持“人之初,性本恶”。 人的善恶也是天生的,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是成立的。

客观上来讲,一个15岁的少年对2名幼童痛下毒手,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原谅,希望其能付出应有的代价,还死者及其家属们一个公道。最后,不知大家对此作何感想?